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