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