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