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