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