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