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