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