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 男以上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 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 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 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 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