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