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 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