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