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 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 奸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二男 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 妾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 富无所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