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