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