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 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 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 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 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