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