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