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