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