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