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