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