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 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