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