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 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 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 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