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 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