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