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