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 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 人迎与奸服舍中。 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 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 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 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 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