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 为王。七年自杀 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 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 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 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 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