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