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