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