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