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