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 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