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