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