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