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王无彊时,越兴师北伐齐,西伐楚,与中国争彊。当楚 威王之时, 越北伐齐,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:“越不 伐楚,大不王,小不伯。图越之所为不伐 楚者,为 不得晋也。 韩、魏固不攻楚。韩之攻楚,覆其军,杀其 将,则叶、阳翟危;魏亦覆 其军,杀其将,则陈、上 蔡不安。故二晋之事越也,不至於覆军杀将,马汗之力 不效。所重於得晋者何也?”越王曰: “所求於晋者,不至顿刃接兵,而况于攻城围邑乎? 原魏以聚大梁之下, 原齐之试兵南阳 莒地,以聚常、 郯之境,则方城之外不南,淮、 泗之间不东,商、 於、析、郦、宗胡之地, 夏路以左,不足以备秦,江南、泗上不足以待越矣。则齐、秦、韩、魏得志於楚也,是二晋不战分地,不耕而穫之。不此之为,而顿刃於河山之间以为 齐秦用,所待者如此其失计,柰何其 以此王也!” 齐使者曰:“幸也越之不亡也!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,见豪 毛而不见 其睫也。今王知 晋之失计,而不自知越之过 ,是目论也。王所待於晋者 ,非有马汗之力也 ,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,将待之以分楚众也。今楚众已分,何待於晋 ?”越王曰:“柰何?”曰:“楚三大夫张九军,北围曲沃、於中,以至无假 之关者三千七百里,景翠之军北聚 鲁、齐、南阳,分有大此者乎?且王之 所求者,斗晋楚 也;晋楚不斗,越兵不起,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。此时不攻 楚,臣以是知越大不王,小不伯。复雠、庞、长沙,楚 之粟也;竟泽陵,楚之材也。越窥兵通无假之关,此四 邑者不上贡事於郢矣。臣闻之,图王不王,其敝可 以伯。然而不伯者,王道失也。 故原大王之转攻楚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