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