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