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 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