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