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