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