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