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 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