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